扬子晚报网3月31日讯(记者 郭一鹏 通信员 滕晓武) 3月29日晚岑岭,南京交警二大队民警在龙蟠中路中山东路路口查处非活泼车违纪时,拦下一位未佩带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驶员。
365建站在登标志牌时,民警发现该电动车号牌被东谈主为包裹。民警臆测缘故,骑车东谈主称不知情,还说这是别东谈主的车子。民警告诉这名骑车东谈主,CQ9电子平台产品中心骑车前要对车辆进行搜检,车辆性能是否竣工、车牌是否正确吊挂、头盔是否戴好,不允洽起程标准的车辆不行骑行径身。临了,民警字据《江苏省电动自行车处理条例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、第四十一条之法律讲明注解,分辩对骑车东谈主专门遮拦号牌、未按法律讲明注解佩带安全头盔的步履进行50元、20元的罚金处罚。骑车东谈主表表露识到本人诞妄,下次会防范标准出行。
校对 徐珩